我本人是对乐理一窍不通的。也没这方面的音乐细胞。但是我对会演奏一两种乐器的人是比较羡慕的。我小学的时候,叔叔天天傍晚要拉二胡,他在那边拉二胡,我在这边写作业。那断断续续低哑凄惨的魔音,摧残着我的脑细胞。不知折断了我多少笔。大一点,学校让买了一支口琴,音乐老师教了两句,我也学会了两句。“唆咪唆咪唆,拉唆咪拉唆。”从此口琴完成了它的使命,在角落里接灰尘。年,偶然迷上了葫芦丝,买回来“吭哧吭哧”努力学了几天。学会了一首最基本的《婚誓》。外加《月光下的凤尾竹》两句。葫芦丝也完成了它的使命。接灰尘!今天表妹说她很想买支笛子,我把我的“血泪史”告诉了她,鼓励她买。我们都是“不到黄河心不死”的人。买来,学一学,珍惜一下,最后放一边,这是我们这类人最后的执着!顺便记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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